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復《義烏市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義烏作為浙江省第一個獲批行政復議體制試點,將率先成立全省乃至全國首家實體意義的行政復議局,探索行政復議“義烏模式”,創(chuàng)新以法治方式解決行政爭議的路徑樣本。 行政復議是政府機關以法治方式自我解決行政爭議的法定機制,相比行政訴訟,具有化解糾紛快、申請不收費等優(yōu)點。 中央于2011年明確提出,要充分發(fā)揮行政復議作為解決行政爭議主渠道的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指出,要“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更是把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列為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 近年來,我市一直在積極探索行政復議機制創(chuàng)新,從創(chuàng)新“合議陪議”審理機制,到建立“網(wǎng)上行政復議受理平臺”,從“行政復議文書公開”到努力踐行普通案 件“聽證審理”,在提升復議案件審理質量、方便群眾復議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然而由于義烏市場經濟活躍,法治氛圍較好,行政復議案件受理數(shù)和糾錯率位于全 省縣(市、區(qū))前列,這兩年更有迅猛增長勢頭,行政復議體制日益呈現(xiàn)出與新形勢、新任務不相適應的一面,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迫在眉睫。 此次改革最大的亮點就是設立全省乃至全國首家行政復議局,集中行政復議職權,對以義烏市政府相關部門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申請,原則上由義烏市政府統(tǒng)一 受理;義烏市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政復議職權,由義烏市政府統(tǒng)一行使。金華市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及義烏市政府相關部門不再受理行政復議案件(涉及海關、金融、國 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行政復議案件除外)。行政復議將按照統(tǒng)一受理、統(tǒng)一審理、統(tǒng)一決定的程序來完成。 市政府法制辦工作人員表示,通過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試點,我市行政復議資源配置將得到進一步優(yōu)化,工作機制將進一步健全,行政復議工作的專業(yè)性和權威 性將進一步提升,行政復議作為解決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將進一步凸顯。在上級相關部門的支持下,將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納入義烏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建設法治政府的整體規(guī)劃和部署中,提出實質性復議改革措施的“義烏模式”,將為全省乃至全國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提供實踐經驗。 |
GMT+8, 2024-10-26 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