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義烏市教育局獲悉,民辦幼兒園、中小學教育財政扶持資金申報工作已啟動。符合條件的教育機構(gòu),可于4月10日前根據(jù)上年度情況向教育局行政審批科申報。 財政扶持對象包括民辦幼兒園、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民辦高中階段學校、民辦特殊教育學校,扶持政策分為升等獎勵、低收費補助、學位補助、公用經(jīng)費補助、師資補助、基本建設投資補助、社會保險費用補助等方面。 民辦幼兒園的保教費(不含伙食費)在150元/月及以下的(每學期收費按5個月計),按上學年末實際在園幼兒數(shù)每生每年200元標準給予補助。 民辦小學、初中接收義烏戶籍學生或符合省政府規(guī)定條件的外來人員子女入學的,按同級公辦學校的生均公用經(jīng)費標準補助。民辦特殊教育學校接收義烏戶籍殘疾學生的,按標準的10倍(義務教育階段)和5倍(其他階段)進行補助。 民辦小學、初中和高中引進、培養(yǎng)在職特級教師和在職高級教師的,分別補助每人每年5萬元、3萬元;引進義烏公辦在職教師的,補助每人每年2萬元。 民辦學校聘用持有從業(yè)資格證書的教師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根據(jù)學校實際繳納費用的70%進行補助。 村集體、民營企業(yè)和其他社會力量新建或改擴建省等級硬件標準幼兒園的,按基本建設(不含土地出讓金)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補助總額每園不超過200萬元。社會力量興辦納入教育布局規(guī)劃(或經(jīng)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民辦高中和特殊教育學校的,按新建或改擴建的基本建設投資額給予一定比例補助,每校補助總額分別不超過2000萬元、2000萬元和200萬元。 義烏市教育局強調(diào),各民辦中小學必須如實填報和提供扶持資金相關信息資料,如存在虛假申報或挪用專項資金的,停止其申報資格2年,追回已撥付的扶持資金。情節(jié)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民辦中小學扶持資金申報、撥付、使用,接受社會監(jiān)督。 |
GMT+8, 2024-11-7 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