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科技計劃項目的管理,規(guī)范管理程序,提高項目績效,日前,義烏市科技局制訂出臺了《義烏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對科技項目的立項、實施、驗收、管理和考評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了規(guī)范和明確。
《辦法》規(guī)定,項目立項實行專家評審與行政決策相結合的方式,并嚴格按照“三審一決策”的基本決策程序進行;項目須按照合同要求實施,并在規(guī)定年限內完成結題驗收,對無正當理由不進行驗收的項目,兩年內不再受理項目承擔人和承擔單位的立項申請,并在全市公開通報;項目管理實行公開制度、報告制度、回避制度、監(jiān)督檢查與績效評價制度;項目考評實行績效考評制度,并將信用評價和績效考評結果作為項目管理和決策的依據。同時,《辦法》還將知識產權納入項目管理全過程,將項目知識產權指標完成情況作為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之一。據悉,該《辦法》適用于義烏市級科技專項、科技攻關、科技合作、科技孵化等由義烏市科技局主管的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義烏市級以上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管理也將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
GMT+8, 2024-10-23 17:32